如今的我会包饺子、包粽子、烤羊腿、烤披萨、炸蘑菇、炸大虾、炸小鱼,还会锅包肉、地三鲜、小鸡炖蘑菇、得莫利炖鱼。但回想起大学刚毕业那年,因为不会做饭,每天下班就在街边饭店找吃的,刚开始还很有新鲜感,每天吃一家,但是吃了两个月不但囊中羞涩,更重要是的我发现酸、甜、咸、辣、臭(是指臭豆腐、螺狮粉,别想歪了)基本各家饭店味道大体相似,非常想吃家里菜饭的味道,无奈离老家千里,只好开始自己想办法,结果误打误撞开启了我的厨艺生涯。
我会做的第一个菜,也是后来做得非常好的一个菜,那就是排骨炖豆角,这个菜不是上网学的,也不是找老师学的,而且逐渐摸索出来的,我感觉中间过程几乎还原了人类烹饪技术的初级演变进化史。下面我就详细阐述具体经过,给新手小白提供借鉴,真的很容易上手,学会以后绝对是聚会主菜、好评连连。
回首往昔青葱岁月,不是前女友,而是排骨炖豆角,因为她也不会做饭。言归正传,我去超市买了二斤排骨,因为是小白所以回家后我就没切,把整块排骨洗一洗放在锅里,添上水,水位没过排骨,用电磁炉加热炖上了。至于熟没熟我是后来用筷子扎一扎,很容易扎穿肉证明就是熟了。之后就着大蒜、蘸着酱油、吃起了手撕大排,不同于饭店的味道,原汁原味的炖排骨真香。就这样吃了一周后,发现有点腻着了,这个好办,我又买了些黄瓜解腻。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一整块排骨炖熟需要的时间太长,终于知道用刀先切开再炖了,人类祖先应该也是经历了这么个过程。
又吃了几天,真的吃腻了,又下了几天饭店发现还是那个味,决定回家改良一下炖排骨。这回买了精排和豆角,回到家后把排骨切好、豆角摘好,洗干净控水,锅里放油,油里放各类佐料,至于放什么,糖和盐必须放,花椒、大料、葱花、姜片等等完全随机看心情,用油把排骨和豆角反复炒至金光闪闪,添水炖煮,因为有豆角水位不能添原来那么高,水位不需要没过所有食材,否则豆角炖的太烂口感不好,过程中我还会在水开锅后点一些酱油。
炖到什么时候算好呢,筷子扎得透算熟,但是一定要炖到还有些许汤汁,汤汁粘稠却不糊锅的程度为最佳,这个汤汁附着在排骨上有多香,你懂的。从此,排骨炖豆角成了我的拿手菜,在家庭聚会、朋友聚餐中大显身手,屡屡受到欢迎和好评。
这个菜我后来做给新女友吃,也就是现在的妻子,从此我们两个都不会做饭的小白开启了厨艺之路。时至今日,妻子比我厨艺更厉害,她每天精心为宝宝和我准备三餐。我觉得她更有天赋,每一道菜都能抓住我的味蕾,导致我现在出门吃饭食之无味,只想家里这一口。
如果你是厨艺小白、如果你吃够了饭店、如果你还没女朋友,试试我的方法,保证你有意外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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