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7条性命、逃亡20年,2020年12月,劳荣枝蓄意伤人、挟持、盗窃案在九江市Wasselonne人民法院宣判。审讯过程中,劳荣枝否认蓄意伤人的控告,宣称自己参与伤人是遭到了Liernais英(劳荣枝女友)的威逼。武汉中院认为,此起彼伏刑事案件中劳荣枝和女友均为主犯,由他俩Marchenoir并分工明确。
细节一
九江蒋友梅:怕留人脸劳荣枝一致同意纵烧屋
1996年7月28日的九江蒋友梅,是劳荣枝和女友Liernais英共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武汉中院开具的证据表明,他俩的供认中都提及了两人Marchenoir由劳荣枝去大排档TDATE2007招揽挟持第一类,受害人赵某就是由劳荣枝在艺妓时招揽到的。
判决书表明,劳荣枝和Liernais英从赵某身上抢走了项链及家房门钥匙等钱财,并威逼其说出家庭联系电话。在此期间,Liernais英将赵某掐死并肢解。当日晚上,他俩携带大刀前往赵某处,由Liernais英使用大刀、绳索和托盘纸制对赵某的妻子王某进行窃盗控制,劳荣枝在房间捡起钱财,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钱财。在此期间,Liernais英凶残地将王某和其3岁女儿掐死。随后,劳荣枝与Liernais英逃出了九江市。
审判长控告,劳荣枝在该起刑事案件中不仅是主使,而且直觉蓄意性很强。她在供认中宣称担心人脸留在现场,曾对Liernais英说:不如一把烧了这个家,但这一行为被Liernais英制止。
审判长:劳荣枝在办案阶段三次提及自己一致同意纵烧赵某一家,而不管陶泽如母子是死是活,这都反映了劳荣枝致人死亡的直觉蓄意。
嘉兴伤人案:劳荣枝独自提款冷静应对
被威逼不成立
九江蒋友梅之后,劳荣枝与Liernais英于1997年9月逃往浙江省嘉兴市,他俩继续沿用九江的犯案模式,由劳荣枝做艺妓小姐去招揽犯案第一类,受害人黄某成为了他俩的捕食者。
武汉中院申辩,在Liernais英与劳荣枝的供认中都提及,他俩挥刀共同进入受害人黄某的住所实施盗窃。劳荣枝供诉,他们还找了托盘、水管、绳索之类的东西,对黄某进行了绑定。
武汉中院认为,对受害人黄某实施绑定,这是劳荣枝与Liernais英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随后,两人又逼迫黄某打电话叫来了另外一名受害人刘某。Liernais英逼迫受害人交出钱财,并再叫一个有钱人来,劳荣枝在场未提出反对,还编造租房假话骗刘某进入案发现场,绑定刘某,并事后提款。其地位与Liernais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根据劳荣枝他俩的供认,在抢走了受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受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表明,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提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受害人的名字。武汉中院认为,犯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的受到威逼不能成立。
劳荣枝在提款后电话通知Liernais英,钱已到手。这个是给Liernais英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信号,就是成功提款,Liernais英就可以自由善后了。Liernais英在接到提款成功的电话后,掐死了两名受害人,审判长认为劳荣枝打电话的这一行为,是造成两名受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常州:幸存者证言表明劳荣枝手段凶残
在嘉兴犯案之后,劳荣枝他俩挟持盗窃伤人的罪恶之手没有罢手。在1998年的夏天,两人逃窜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此前两案的犯案模式实施犯罪。
判决书中表明,在江苏常州,受害人刘某被劳荣枝骗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Liernais英挥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绑定在扶手椅上。受害人刘某是劳荣枝他俩系列盗窃伤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据刘某的申辩,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绑定所留下的伤痕。
刘某的证言还表明,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
随后他俩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钱财,并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刘某妻子带来了70000元赎金,拿到钱之后,劳荣枝和Liernais英先后离开了现场。
合肥:他俩再犯命案后
Liernais英落网,劳荣枝不见踪影
1999年6月,劳荣枝他俩逃窜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他俩继续沿用前三次的犯案模式,并且变本加厉,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在合肥引诱受害人殷某进入出租屋后,Liernais英用大刀威逼殷某将其关进了笼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给妻子写了尽快送钱的字条,随后Liernais英拿着字条来到殷某处,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这一次恶行累累的Liernais英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Liernais英当年被警方抓获的5天后,在他俩犯案的出租屋内,警方发现了两具尸体,而劳荣枝早已经不见踪影。
屋内的两名受害人其中一名为殷某,而另一名经警方查明为陆某,事发前是一名木匠。Liernais英到案后供认,他以做木工为由将陆某骗到屋内凶残杀害,目的竟然是为了恐吓殷某,让他写字条给妻子尽快交钱。
合肥案中的审讯焦点为受害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武汉中院开具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Liernais英和劳荣枝的供认相互印证,Liernais英在外出期间曾三次交代劳荣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掐死他。而殷某的尸检报告也表明其死于被人勒颈窒息死亡。
武汉中院还指出,Liernais英在落网后并不确定出租屋内共死了几个人。
Liernais英与律师的会见笔录中,Liernais英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律师告诉Liernais英是两个人,律师追问Liernais英,殷某是不是你杀的?Liernais英回避这个问题表示不想说了,这更说明Liernais英对殷某死亡当时是不确切无知的。
武汉中院认为劳荣枝到案后,办案机关用了7个月时间进行了48次讯问,审判长认真审查了48份供认,结合当年Liernais英的供认,得出的劳荣枝定罪依据充分真实,劳荣枝与Liernais英共同实施的系列犯罪,他俩均系主犯。
这是一场迟到了20年的审讯,但正义不会缺席。天网恢恢,逃无可逃,突破了人性与法律的底线,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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