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行驶通畅
车辆停放有序
这是一座文明城市该有的模样
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连日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城管、交通及辖区街道办事处、医院等多部门,持续加大违停治理力度,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以下这几种情况算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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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行横道上停车
人行横道是供行人横穿马路使用的专用通道,在人行横道上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的行为属于违法停车,将受到处罚。
2
占用人行道(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盲道停车
人行道较宽的街路,占用人行道停车的现象比较普遍。实际生活中,不少驾驶人不考虑行人通行,占用人行道(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盲道停车,这种情况即可视为违法停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3
在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未在泊位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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