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也叫人行横道线,是用来引导行人安全地过马路的公路交通标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以及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和十字路口都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
在郑州市7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也围绕“斑马线”提出了相同的倡导和规范。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让行人先行,
这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而且也是文明驾驶的基本要求。
驾驶员驾车如果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那就是既不文明,又违法;倘若造成交通事故,那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同样,行人在过马路时,也要走人行横道,否则,横穿马路也是违反交规行为。
在现实社会中,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不走斑马线过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处的人行横道线上,人车争道的现象较为突出。众所周知,在装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一般对右拐行车都是绿灯通行,而一些驾驶员在右拐遇到行人过马路时,非但不停车让行,反而紧按喇叭不息,警示行人为其让道。
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许多行人为了图方便,走捷径,在过马路时,不从标有斑马线处过马路,而是随心所欲,横穿马路,甚至是翻越隔离栏。这些不文明违法违规行为,给道路交通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一条条斑马线不仅仅是简单的交通标线,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真实写照。遇红灯时,行人能否自觉等候;通过斑马线时,驾驶员能否主动礼让,直接体现着社会和城市的文明程度。红灯时抢行不礼让,对市民和驾驶员来说,是不遵守规则,威胁生命的行为,而对一个城市来说,也是关乎文明和形象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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