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保证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人不实记载、不实申辩或者重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司法机关承担民事责任。
重要文本提示:
●此次归属于优先股数量:133.14万股
●此次归属于优先股挂牌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6月27日
根据中国投资顾问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深圳投资顾问交易所、中国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清算下列全称子公司北京分子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济南高测陈煜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子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接到中国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清算下列全称子公司北京分子公司开具的《投资顾问变更注册登记证明》,子公司已完成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下列全称本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第二个归属于期的股权注册登记工作。谢鲁瓦有关情形报告书如下:
一、此次硬性优先股归属于的规章制度和重要信息公布情形
1、2021年3月30日子公司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全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或其全文的提案》《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行考评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的提案》《有关报请子公司股东会许可子公司监事会办理手续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有关事宜的提案》等提案;子公司分立常务董事就本鞭策方案有关提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分立意见建议。
2021年3月30日子公司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全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或其全文的提案》《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行考评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的提案》《有关查证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的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提案》等提案;子公司监事会对本鞭策方案的有关事宜展开了自查,并开具了一致同意的自查意见建议。
2、2021年3月31日子公司在深圳投资顾问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有关分立常务董事公开公开征集委派选举权的报告书》,子公司分立常务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公开征集人就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会表决的与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有关的提案向子公司全体人员股东公开征集了选举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0日,子公司对本鞭策方案拟鞭策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和职务在子公司内部展开了申报。截至申报期满,子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雇员对此次拟鞭策第一类提出的提出异议。2021年4月14日,子公司在深圳投资顾问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监事会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的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申报情形说明及自查意见建议》。
4、2021年4月23日子公司举行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或其全文的提案》《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行考评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的提案》《有关报请子公司股东会许可子公司监事会办理手续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有关事宜的提案》等提案。子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深圳投资顾问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有关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内幕消息重要信息消息人士及鞭策第一类买卖子公司优先股情形的申请材料》。
5、2021年4月23日子公司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全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向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的鞭策第一类首度授与硬性优先股的提案》;子公司分立常务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分立意见建议。
2021年4月23日子公司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全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向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的鞭策第一类首度授与硬性优先股的提案》;子公司监事会对前述提案有关事宜展开了自查并开具了一致同意的自查意见建议。
6、2021年10月15日子公司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全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调整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授与价格的提案》《有关向鞭策第一类授与预留硬性优先股的提案》;子公司分立常务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分立意见建议。
2021年10月15日,子公司举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调整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授与价格的提案》《有关向鞭策第一类授与预留硬性优先股的提案》;子公司监事会对前述提案有关事宜展开了自查并开具了一致同意的自查意见建议。
7、2022年6月10日,子公司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全会,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调整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授与价格与授与数量的提案》《有关作废部份已授与尚未归属于的硬性优先股的提案》《有关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第二个归属于期符合归属于条件的提案》;子公司分立常务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分立意见建议。
2022年6月10日,子公司举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调整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授与价格与授与数量的提案》《有关作废部份已授与尚未归属于的硬性优先股的提案》《有关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第二个归属于期符合归属于条件的提案》;子公司监事会对前述提案有关事宜展开了自查并开具了一致同意的自查意见建议。
二、此次硬性优先股归属于的基本情形
1、此次归属于的股权数量
注1:上述任何人一名鞭策第一类透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鞭策方案获授的本子公司优先股均未超过子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子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鞭策方案所涉及的标的优先股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鞭策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时子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注2:本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不包括分立常务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挂牌上市子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挂牌上市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表中获授硬性优先股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于条件的4名鞭策第一类获授的全部硬性优先股。
2、此次归属于优先股来源情形
此次归属于优先股来源为子公司向鞭策第一类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优先股。
3、归属于人数
此次归属于的股权鞭策第一类人数为144人。
三、 此次硬性优先股归属于优先股的挂牌上市流通安排
1、此次归属于优先股的挂牌上市流通日:2022年6月27日
2、此次归属于优先股的挂牌上市流通数量:133.14万股
3、常务董事和高级管理工作人员此次归属于优先股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鞭策方案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顾问法》《挂牌上市子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权的若干规定》《深圳投资顾问交易所挂牌上市子公司股东及常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人员减持股权实行细则》《济南高测陈煜有限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子公司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文本如下:
(1)鞭策第一类为子公司常务董事和高级管理工作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子公司股权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子公司股权。
(2)鞭策第一类为子公司常务董事和高级管理工作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子公司优先股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子公司所有,本子公司监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鞭策方案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顾问法》《挂牌上市子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权的若干规定》《深圳投资顾问交易所挂牌上市子公司股东及常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人员减持股权实行细则》《济南高测陈煜有限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子公司常务董事和高级管理工作人员持有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份鞭策第一类转让其所持有的子公司优先股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有关规定。
4、此次股本变动情形:
单位:股
此次硬性优先股归属于后,子公司股本总数由226,591,960股增加至227,923,360股,此次归属于未导致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权注册登记情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13日开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08号),对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第二个归属于期满足归属于条件的鞭策第一类出资情形展开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2年6月10日止,子公司已接到144名鞭策第一类以货币资金缴纳的硬性优先股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239,916.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331,4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908,516.00元。
2022年6月21日,子公司2021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部份第二个归属于期的股权注册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清算下列全称子公司北京分子公司开具了《投资顾问变更注册登记证明》。
五、 此次归属于后新增股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子公司2022年1-3月实现归属于于挂牌上市子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825,925.45元,子公司2022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股;此次归属于后,以归属于后总股本227,923,36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于挂牌上市子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形下,子公司2022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此次归属于的硬性优先股数量为1,331,400股,约占归属于前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不会对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报告书。
济南高测陈煜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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