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商转公商业银行贷款手册
一、商业银行贷款前提
具有全然行为潜能潜能
具有平衡总收入,信用风险较好,具有偿还债务商业银行贷款本金的潜能
已连续、本息参保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内
所售住宅已获得《房产价款》或《住宅所有价款》的,用该住宅办理手续抵押物。未获得房产价款的,需优先选择其他借款形式借款(其他房产抵押物或确保人借款)
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贷款未付清
第二套及以内廉租房未予办理手续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
所售住宅坐落于乌兰察布县级市内
合乎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明确规定的其他商业银行贷款前提。
二、办理手续程序法
1、乌兰察布市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商转公商业银行贷款登记表
2、申请者、直系亲属两方身分证(诺彦等通行证)复印件
3、申请者母女关系断定复印件(未婚的须开具未婚申请书、户籍复印件;再婚、丧夫的,须开具分手断定或失踪断定和未婚申请书)
4、房产价款(或住宅产价款)复印件
5、母女两方信用风险调查报告
6、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贷款合约、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存款表、
7、跨县参保者需提供更多跨县参保断定、参保地养老保险断定、户籍薄、跨县房产权职能部门开具的住宅现房自查单。
8、主商业银行贷款生前两类商业银行信用卡(建设商业银行、农行、交通商业银行、建设商业银行)
9、私民营企业职工需提供更多职工养老保险断定
10、个人参保者需提供更多工资表、商业银行流水、有平衡工作联系人身分证
11、商业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商业银行贷款人办理手续金融机构廉租房商业银行贷款付清手续后,提供更多商业银行贷款付清凭证复印件
三、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比例
商业银行贷款不超过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存款(取千元以内整数)月还款不超过商业银行贷款人家庭总收入的60%商业银行贷款不超过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单参保职工50万元,双参保职工60万元,个人参保者(临河30万元、其他旗县25万元)不得超过母女两方廉租房公积金参保商业银行存款的20倍乌兰察布市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根据商业银行贷款人的申请额度、信用风险状况及以内因素综合确定最终商业银行贷款额度。
四、商业银行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商业银行贷款人的年龄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办理手续流程
各分服务中心审贷小组初审
资金运用科审批
稽核科复核
商业银行贷款审批通过,通知商业银行贷款人办理手续金融机构廉租房商业银行贷款付清手续
签订商业银行贷款合约
办理手续抵押物借款手续
发放商业银行贷款
六、抵押物或借款形式
1、用生前或他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要求住宅价值大于商业银行贷款金额的1.5倍
2、由在我服务中心正常参保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有平衡总收入的自然人为你借款,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能申请廉租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已办理手续了廉租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的人不能借款
七、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一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2.75%
五年期以内年利率为3.25%
第二套廉租房利率按同期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
八、办理手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九、办理手续时限
从受理申请到商业银行贷款发放在7个工作日完成(不包括办理手续抵押物及还清时间)
十、办理手续机构
乌兰察布市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及各旗县区分服务中心
十一、联系电话
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监督投诉电话:8988611 8982457
临河分服务中心: 8988627 8988625
五原县分服务中心: 5537837
乌拉特前旗分服务中心: 3268811
乌拉特中旗分服务中心: 5913969
乌拉特后旗分服务中心: 4666214
杭锦后旗分服务中心: 2291996
磴口县分服务中心: 4215723
乌兰察布市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来源:乌兰察布市廉租房廉租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编辑:刘曼容
校对:葛希合
审核: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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