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指尾气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包括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这些车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这类车经过定期环保检测,符合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发放黄色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可以上路行驶。因为单车排放高,各地密集提出淘汰黄标车的目标。根据注册车辆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情况,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
名称由来:
黄标车是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粗略的区分大多是于1995年及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核发绿色或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简称“绿标车”或“黄标车”。
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绿标车主要是电喷型车辆、化油器加装三元催化器的车辆,所以化油器车也不是绝对的“不环保”。主要看这些车辆是否加装三元催化器。
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一些城市(如北京)会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的措施,即限制其在城市的行驶时间和地域。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
认定标准:
国Ⅰ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每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每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每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
国Ⅲ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克每公里,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克每公里,微粒不得超过0.1克每公里,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克每公里。
淘汰措施:
综合北京、南京、西安等地黄标车淘汰政策,各地对黄标车淘汰主要采取三种措施:
一是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报废黄标车;
二是规定黄标车限时限区域行驶,迫使车主尽快淘汰黄标车;
三是要求车主加装后处理设备,排放检验合格后换发绿标。
黄标车报废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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